经审核,我市李小燕符合本市保障住房续租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实名形式向中山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提出书面意见或来人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18日
联系电话:88363317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2号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303室
附件:中山市住房保障申请续租家庭情况公示
序号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址 | 现住地址 | 套型 | 套内面积(平方米) | 家庭人口 | 申报家庭资产(万元) | 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月) | 汽车持有情况 | 商事登记情况 | 减免情况 | 申请住房保障类型 | 是否审核通过 | 备注 |
1 | 李小燕 | 440921************ | 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号 | 三角镇+兴鲤苑B栋+*** | 套间 | 25.60 | 2 | 1.87 | 0.00 | 2052.50 | 0 | 无 | 无减免 | 续租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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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