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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中山港口镇出台政策全方位支持镇内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2-06-30 15:54:42 资料来源: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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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8日下午,中山市港口镇召开高质量发展政策新闻发布会,围绕近期出台的《港口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解读。据悉,本次港口镇出台的《实施办法》预计在未来3年投入超6000万元财政资金对企业进行扶持,支持企业发展总部经济、上市、上规上限、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科技创新等,为港口镇大中小企业给予全方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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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港口镇高质量发展政策新闻发布会举行。(摄影:冯明旻)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

  港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昭坚在发布会上表示,此次港口镇出台的《实施办法》是为了释放出亲商、爱商、重商的信号。

  他介绍,《实施办法》涵盖了总部企业奖励、上市企业奖励等方面共20条,其中扶持小微企业做大规模的有上规上限奖励和高成长奖励,支持大型企业进一步壮大的有总部企业奖励、营收突破奖励、上市企业奖励。同时,对首次上规上限企业给予奖励,对首次上规上限后第二年、第三年保持正增长的企业也给予相应的奖励。

  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方面,《实施办法》提出设立技术改造奖励、数字化智能化标杆示范认定奖励、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奖励、自愿性清洁生产奖励等政策,引导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满足条件的企业,奖补资金可叠加

  港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志宇表示,对于港口镇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成功实现上市,并成功认定为中山市总部企业,可同时享受港口镇的上市奖励和总部企业奖励。

  根据《实施办法》中的上市奖励措施,在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可以享受到港口镇200万元的奖励资金。企业上市成功后,根据中山市总部企业政策文件,成功认定为中山市总部企业的,港口镇将根据《实施办法》中总部企业奖励措施再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资金,即企业可以享受港口镇400万元的奖励资金。企业营收首次突破10亿元,可再享50万元的奖励,奖励总计可达450万元。若企业还能够满足其他奖补条件,奖补资金将进一步叠加。

  服务小微企业上规上限及发展壮大

  “规上限上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压舱石’。”吴志宇表示,港口镇将从资金奖励和优化服务两个方面支持企业上规上限。

  一是对上规上限企业进行资金奖励。《实施办法》提出对企业首次上规上限给予奖励,并将根据企业上规上限后第二、三年的成长情况进行奖励,全程支持企业扩大规模。二是全力做好小升规服务工作。港口镇制定领导干部挂点扶持企业上规上限计划,建立上规上限后备企业库,重点聚焦临规企业,建立“一企一策”精准帮扶政策,推动潜力企业应上尽上。

  为“工改”“创新”“新业态”特设奖励

  当前,中山正在全力推进低效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为激励港口广大的私有物业主盘活利用好空置的厂房空间,利用社会资本的力量,招引优质企业落户港口镇,在此次《实施办法》中,港口镇特别设立了载体引优育强奖励,对园区、楼宇、工改厂房等实际运营单位按照招引或培育新上规上限企业的数量给予相应的奖励。

  同时,为引导、鼓励、扶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提到将制定高企认定奖励、创新平台建设奖励、研发费后补助、高企育才补助等措施。对获得市科技局企业研发费后补助的企业,港口镇将再按市级补助的50%给予扶持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技术创新平台认定的企业,根据《实施办法》将给予不同幅度的扶持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培养高级技师、硕士、博士、副高以上职称等人员,也将给予企业相应的扶持奖励。

  此外,《实施办法》还提到设立电子商务奖励和跨境电子商务奖励等措施,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