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沙溪镇先创产业园“工改工”单一主体归宗项目“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送〈沙溪镇先创产业园“工改工”单一主体归宗项目“三旧”改造方案〉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3〕12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报的《沙溪镇先创产业园“工改工”单一主体归宗项目“三旧”改造方案》(下称《改造方案》)。同意该项目采取单一主体归宗的方式,依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年)》及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中山先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单一改造主体,将位于沙溪镇岗背村3宗土地归宗后实施全面改造,改造项目土地面积合计0.4234公顷(4233.7平方米,折合约6.35亩)。
二、《改造方案》的实施,应符合我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有关规定,以及我市有关土地供应、规划管控、产业准入、水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你局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该项目实施建设的跟踪、督办和考核工作,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建设。
四、沙溪镇政府要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完成供地手续,与中山先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实施监管协议,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该项目实施建设的跟踪、督办和考核工作,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项目动工时间以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日后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超过有效期2年未动工的,视为本批复自动失效。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