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岐江新城A单元(岐港)北外环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岐江新城A单元(岐港)北外环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3〕144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岐江新城A单元(岐港)北外环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规划成果基本符合《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因此,原则同意《岐江新城A单元(岐港)北外环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命名调整为《岐江新城A单元(岐港)北外环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下称《控规》)。
二、你局要会同石岐街道、西区街道加强对《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并在《控规》获批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