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山市侨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变更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山市侨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侨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章程的申请》等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以及《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伍桥善中山市侨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关志坚中山市侨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资格;核准黄惠漩中山市侨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资格。
二、同意中山市侨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设一名董事,由伍桥善担任,免去伍桥善公司董事长职务,免去秦振声、邓剑辉、梁江玲、晏子奇公司董事职务;中山市侨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由陈华庆变更为关志坚;中山市侨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由范盛昭变更为黄惠漩。请你公司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三、同意你公司2024年8月10日修订的公司章程替代原章程。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