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要求,相关牵头整改负责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目前,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尚存的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第二批)。
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0760-88823206
通讯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评估报告(6项)
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