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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中山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时间: 2024-05-12 08:51:10 资料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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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中山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4年2月27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5月11日向中山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叶志容通报督察报告,中山市委书记郭文海作表态发言,中山市市长肖展欣主持会议。赖海滨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中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中山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中山建设得更加美丽”的殷殷嘱托,认真落实省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一手抓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突破,一手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中山市委、市政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的全过程各领域。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抓牢抓实督察整改和治水工作,形成全市各级党政“一把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中山市着力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坚定不移打赢打好“工改”攻坚战,累计拆除改造低效工业用地超2.6万亩,为高质量发展腾出产业空间。把“百千万工程”作为统领中山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优化提升产业布局,以珠江口东岸资源赋能中山镇村发展,形成强镇兴村“1388”行动总体思路,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中山市全力打好水污染治理翻身仗。坚持以“控源截污”为核心,协同推进“六污同治”,全面摸清全市1041条河涌底数,实施“大兵团”作战,截至督察进驻时完成238条河涌治理主体工程,正在全面施工380条,新建污水管网3456公里,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2万吨/日。与2021年第二季度相比,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河涌水质指数改善37.4%,黑臭河涌数量减少63.7%,治水成效逐步显现。

  中山市大力推进绿美中山生态建设。全面落实省委“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部署要求,出台绿美中山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千企万民齐种树”“万棵榕树进乡村”等绿美活动。新建、改建150个公园,建成绿美中山主题林19片,营造红树林195亩、修复1318亩,设立20个自然保护地,获评国家生态示范市。

  中山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4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56件信访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或阶段性办结,责令114家单位整改、立案处罚51家、立案侦查1件。

  督察指出,中山市还存在不少历史欠账,城市内河涌治理等方面任务还比较艰巨,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

  一是有些镇街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力。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决心不够。大涌镇牛仔洗水产业低效、粗放发展,园区内集中废水治理、集中供热目标任务基本落空;多家洗水企业取水用水量未达同行业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中水回用设施形同虚设;部分牛仔洗水企业违规用能,在未取得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况下,违规上马项目;大涌镇牛仔洗水企业工业污泥被承接收集处置业务的第三方非法转移倾倒问题突出,多家企业锅炉生产废气收集治理不善,废水排放监管不到位。

  “千吨万人”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不够彻底,民众街道鸭尾滘涌等6个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治。一些洗砂场存在违法取水、排水问题。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近年来,全市水环境有所好转,水质黑臭内河涌数量明显减少,劣Ⅴ类水体主要污染因子氨氮浓度总体大幅下降,但距治理目标还存在较大差距,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

  内河涌水质尚未取得根本性改善。截至2023年11月底,非中心组团工程涉及的618条河涌中仍有150条的截污管网尚未动工。2023年第四季度劣Ⅴ类内河涌占比为37.5%。全市共有暗涵225段,涉及河涌142条,其中大部分为合流纳污渠,水质较差。

  石岐河污染仍未有效控制。石岐河水质2022年以来有所好转,但仍未达到Ⅳ类目标。白沙湾断面、张溪口断面氨氮浓度长期超标,板芙大桥断面水质仍不稳定。石岐河部分一级支流水质为劣Ⅴ类。流域内截污不彻底,存在一些雨污混合排放口,个别企业违法排污问题。

  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偏低。全市22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未充分发挥治污减排效益。部分镇街和区域管网缺口大,全市污水管网缺口为965公里。大部分镇街污水收集率较低,2023年1—9月全市有15个镇街污水收集率不足50%。

  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削减成效不明显。2023年春夏两季监测数据显示,全市3条国控入海河流总氮浓度仍未进入下降通道。前山河流域内三乡镇、坦洲镇总氮排放量上升,南沙湾断面总氮浓度较2020年仍有上升。东灌河既定整改措施虽已完成,但水质仍为劣Ⅴ类,新一轮整治工程尚未完工。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较大。全市无印染污泥利用处置项目,印染污泥主要依靠外运处理。此外,全市过半工业危险废物转移至外地利用处置,监管难度大。全市生活污泥完成集中收集、预处理等前端环节,末端安全处置问题尚未全面解决。

  大气质量达标基础不牢固。中山市2020—2022年AQI达标率逐年下降,2023年1—10月,全市AQI达标率为88.8%,累计超标34天,均为臭氧污染。应于2023年完成132家企业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仅完成57家。部分企业VOCs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散乱污”治理与监管难度大,2023年1—9月排查新发现“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386个,大部分企业废气治理水平差。一些楼盘、道路施工场所喷淋设施未开启,“6个100%”要求普遍执行不到位。

  三是对标高质量发展存在明显差距。

  产业绿色转型面临新挑战。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上半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实际下降幅度未能达到50%的进度要求。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部分企业清洁生产内生动力不强,单位产品能耗、水耗偏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不佳,呈空转状态甚至几乎闲置;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管网破损、污水直接外排。一些农村生活污水支管建设与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不同步,多段已建管网无法及时连通。

  农业养殖尾水治理率较低。应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6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任务,仅完成3.6万亩,进度明显滞后。坦洲镇、民众街道、小榄镇2023年治理项目进度均不到25%,黄圃镇、横栏镇、大涌镇、西区2023年治理项目仍停留在招标阶段或刚进场施工。

  建筑垃圾等乱堆乱弃问题突出。全市未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现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仅20万吨/年,距2023年年底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300万吨/年的目标有较大差距,远无法满足全市建筑垃圾处理需求,随地倾倒问题突出。

  全市森林覆盖率偏低。2022年中山市森林覆盖率为23.14%,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林地面积42.8万亩,分布极不均衡,集中分布在火炬开发区、五桂山街道等11个镇街,占全市林地总面积99.23%,其余镇街有零星林地分布或无林业用地分布。2022年中山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5.05平方米,处于较低水平。尚未制定绿线专项规划,沿河两侧绿线控制不够严格。

  自然生态保护管理不到位。广东中山黄圃省级地质公园周边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及污染排放不利于地质公园保护。中山市五桂山街道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出现新增养殖鱼塘及建筑材料堆放场。兰溪下游沙头涌一带虽建有管网,但沿岸的不少海鲜餐厅污水直排。2021—2023年,全市28个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面积总任务约131.42公顷,截至2023年9月仅完成修复面积14.41公顷,不到11%。

  督察要求,中山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实举措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工改”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低效工业园改造,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全力打赢打好“治水”攻坚,加快推进厂网一体化治理,整体提升内河涌水质。持续推动协同减排,加强VOCs污染防治,消除重污染天气。强化土壤环境监管和治理,补齐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短板,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地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科学规划建设陆地海砂淡化场及规范堆场管理,加大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力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精准、有效开展问责。

  督察强调,中山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中山市委、市政府处理。(粤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