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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审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 2024-06-01 10:16:35 资料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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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文海出席会议,并为有关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长春主持会议。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会议决定:任命林惠强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李文军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郑毓涛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吴建利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李宗为中山市财政局局长;任命谭梅山为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任命赵湘为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任命李原为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黄健华的中山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免去黄志国的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聚焦“强、美、治”目标 推进“百千万工程”的议案实施方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聚焦“强、美、治”目标 推进“百千万工程”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提出坚定不移把“百千万工程”作为中山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从打造现代产业集群、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能级、推动农文旅产业高端化精品化发展、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更高品质绿美生态中山、坚定不移打赢打好治水攻坚战、深入开展帮扶协作、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八个方面,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开辟绿色通道,为议案办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说明和关于《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法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我市 2023 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相关初审报告和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凯、陈符英、吴军及秘书长余振孝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欧阳锦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蔡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叶红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