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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财政局石岐分局 发布日期:2018-09-17 分享:

  2017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改革开放统领全局,加大重点民生项目的投入,严格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强化收支管理,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现将石岐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总收入175,7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91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6.1%,同比减少17,868万元,降幅20.4%。其中:税收分成收入54,722万元,非税收入15,192万元。税收分成收入同比减少16,341万元,降幅23%,主要受我区国地两税收入减少的影响;非税收入同比减少1,527万元,降幅9.1%,主要受教育费附加收入比减1,151万元、2016年收到物业处置收入651万元抬高基数等影响。

  2.上级部门补助收入22,58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39.4%,同比增加9,868万元,增幅77.6%,主要是新增市补助黑臭水体整治(管网建设)及基础设施补助资金6,500万元、“营改增”收入划分体制调整返还基数比增1,6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含上级补助基金收入)34,04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1.2%,同比增加33,100万元,增幅3510.1%,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分成收入的大幅增长。

  4.按有关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983万元,调入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1,920万元。

  5.调入资金260万元,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结转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2017年,全区总支出241,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74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1.2%,同比增加52,405万元,增幅58.7%;基金预算支出33,75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0.6%,同比增加32,809万元,增幅3453.6%,主要是2017年新增员峰、岐头、团结经联社征地补偿款32,228万元等;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963万元、调出资金2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19万元,完成预算68.7%,同比增加3,644万元,增幅48.1%,主要是2017年新增工商分局、安监分局运行经费2,347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0,637万元,完成预算102%,同比增加1,296万元,增幅6.7%;

  3.教育支出26,216万元,完成预算101.2%,同比增加7,550万元,增幅40.4%,主要是2017年新增教育用地土地征收补偿款支出4,933万元及教师福利待遇的提高。

  4.科学技术支出9,098万元,完成预算98.5%,同比增加122万元,增幅1.4%;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10万元,完成预算138.2%,同比增加1,530万元,增幅77.3%,主要是2017年休闲旅游文化节支出增加400万元以及加大了对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经费、群众文化活动等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的投入力度;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17万元,完成预算100.3%,同比增加1,437万元,增幅11.9%,主要是2017年各类民政对象补助标准的提高及就业补助的增加;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79万元,完成预算122.1%,同比增加2,181万元,增幅35.8%,主要是医护人员福利待遇的提高及其他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5,565万元,完成预算114.1%,同比增加925万元,增幅19.9%,主要是2017年新增园林绿化公司基本运作经费500万元,以及环卫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医保标准提高引起的经费增加;

  9.城乡社区支出6,173万元,完成预算57.2%,同比增加135万元,增幅2.2%;

  10.农林水支出1,317万元,完成预算192.8%,同比增加677万元,增幅105.8%,主要是2017年新增扶贫经费731万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3万元,完成预算81.9%,同比增加81万元,增幅253.1%,主要是2017年新增市补助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经费74万元;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万元,同比减少236万元,降幅98.7%,主要受2016年收到市一次性补助集聚区专项扶持资金和新能源汽车补贴专项资金支出239万元抬高基数的影响;

  13.金融支出17万元,完成预算77.3%,同比增加9万元,增幅112.5%,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专业镇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支出的增加;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3万元,完成预算328.6%,同比增加22万元,增幅2200%,主要是2017年新增市补助地籍调查权属争议费支出23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加1万元,增幅50%,主要是2017年新增市补助公积金镇区考核奖励支出3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36万元,完成预算100%,同比增加224万元,增幅200%,主要是粮食储备费用支出的增加;

  17.其他支出35,717万元,完成预算132.8%,同比增加32,807万元,增幅1127.4%,主要是2017年新增团结、岐头经联社土地征收补偿款支出24,172万元、新增物业购置款6,469万元和新增公有资产管理中心基本运作经费2,960万元。

  2017年汇总全区办事处、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和中小学校等各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218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降幅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9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增幅63.1%,主要是2017年区办事处为强化东南亚经贸纽带和港台乡谊联系出访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13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增幅5.3%。公务用车费195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降幅2.9%,其中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同比增加8万元,增幅4.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14万元,降幅100%。办事处积极践行各项三公经费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及时准确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检查。

  (三)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17年,全区尚未举借债务。

  二、预算平衡和结余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91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71,830万元,再加上年结余78,714万元,合计220,458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743万元,并按有关要求计提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963万元后,年终结余12,752万元。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34,043万元,加上年结余136万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759万元、调出资金260万元后,年终结余160万元。

  三、预备费使用及预算调整情况

  (一)预备费使用情况。2017年安排预备费预算1,863万元,其中调整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员经费117万元,工商分局基本运作经费485万元,创建“五好”示范社区353万元;调整至公共安全人员支出485万元,调整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居民医疗保险424万元。

  (二)预算调整情况。2017年根据新预算法、盘活存量资金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预算调整事项,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管理的措施。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受营改增、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原因的影响,我区2017年收入完成情况较不理想,而支出方面,随着扶贫力度加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项目的投入增加,加上今年新增土地的征收补偿开支,收支形势严峻。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96,957万元调整为140,108万元,调增43,151万元。根据新预算法有关规定,剔除不属于预算调整事项的新增上级转移支付支出4,081万元后,本次我区需提请总预算支出调增39,0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79,036万元调整为65,921万元,调减13,115万元;根据收支保持总体平衡的原则,根据相关规定,新增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185万元,以上合计实际调增预算39,070万元。相应调整的支出用于今年岐港片区254亩征地补偿款18,085万元、岐头319亩征地补偿款11,100万元、工商系统下放后大楼购置款6,500万元、社区保洁服务外包500万元和新成立公有资产管理中心支出3,000万元,以及根据规定调减财政专户安排的支出合计9,23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2017年我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从年初的1,302万元调整为33,547万元,调增32,245万元。根据新预算法有关规定,剔除不属于预算调整事项的新增上级转移支付支出75万元后,本次我区需提请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32,170万元,用于土地征收支出。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905万元调整为33,075万元,调增32,170万元,相应调整的支出用于今年岐港片区254亩征地补偿款支出5,000万元、团结42.8亩征地补偿款支出1,143万元、员峰44.1亩征地补偿款支出25,909万元、振兴路扩建征地补偿款支出118万元。

  四、重点收支完成情况及效益

  2017年我区严格执行市人大对预算草案的审议意见,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制度先行、统筹兼顾的原则,紧紧围绕财税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积极推行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从今年预算执行的结果看,我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多措并举,经济建设释放新活力

  我区积极应对严峻的财政收支压力,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以建设中山(石岐)总部经济区为契机,利用市区两级总部经济政策以及组团式发展的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重点项目、优质企业落户石岐,扎根石岐发展;抓好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谷建设,积极推动欢乐海岸、完美金鹰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整合利用置贤科技大厦、日升广场、中山美居产业园等产业载体和资源,形成协同创新的集聚效应;投入产业发展扶持资金8,845万元,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通过政策解读、提供投融资渠道等扶持企业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引导企业技术改造,不断夯实我区经济发展后劲。

  (二)规范管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

  2017年我区税收收入情况不容乐观,在努力提高税收收入水平的同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一是成立石岐区公有资产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充分利用区属资产资源,尤其妥善管理和吸收区属优质物业、积极盘活中等物业、果断处置不良物业,不断挖掘新的非税收入增长点;二是倡导区属各执收部门积极作为,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并及时按时间进度入库,对入库进度较慢的非税收入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及时了解掌握变动情况,积极完成全年预算收入计划。

  (三)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2017年,我区积极落实中央、省、市确定的各项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部门继续遵循从紧从严的原则,主动压缩“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活动,集中财力办大事,保证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的需要,将资金优先用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

  (四)加大民生民安事项投入力度,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我区以办好惠民利民的省、市十件民生实事为抓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惠民政策,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公共安全建设、医疗卫生事业、社会保障和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有效保障了全区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顺利发展,促进社会幸福和美。具体情况如下:

  1.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2017年投入教育经费26,216万元,占财政支出14.9%。一是完善教学设施,对北区中学、厚兴小学、实验小学等多所区属学校进行升级改造(扩建),并对各中小学校教学设备及设施进行维护修缮,进一步优化美化我区的教育教学环境。二是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水平,2017年我区财政供养在职教师802人、离退休教师573人,支付教育系统个人经费20,937万元(含不计入教育支出科目的离退休人员经费4,081万元),积极落实好教师的各项福利待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三是承担含四所民办学校在内的2017年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及免课本费补助1,852万元,严格执行省相关补助标准的规定,确保补助工作落实到位。

  2.深化平安法治建设,建设和谐石岐。2017年投入公共安全经费20,637万元,占财政支出11.8%。一是强化警务系统建设,加强打击违法犯罪力度。围绕“五智警务”和“五精目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合成侦查、精准打击等新机制,推行全警办案,成立便衣专业队,深入推进“飓风2017”、国保“六大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二是推行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模式。升级改造区综治中心和社区综治中心,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安“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大网格”管理体系,将出租屋管理、戒毒康复、消防安全、计生服务等融入252小网格,实行一支队伍网格巡查、一个团体联合执法,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

  3.加大民生投入,增加居民福祉。一是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卫生强区创建和三级医联体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家庭医生式服务签约工作,推进苏华赞医院康复专科转型改革和中医药服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拨付疫苗及药品费用4,765万元,居民健康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二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其他救济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体系。2017年承担高龄老人津贴、低保三无救济、居家养老等民政事务支出2,501万元;用好用足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发挥重点群体就业“三基地”、创业孵化“四平台”,促进就业创业,2017年落实就业创业补助支出经费1,178万元。三是确保其他公共服务,如负担援疆援藏及东西部扶贫资金2,741万元、负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1,424万元、负担特定人员及IC卡乘车优惠补贴约1,307万元、承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约1,704万元等。四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2017年投入文化体育经费3,510万元,成功举办第10届中山(石岐)休闲旅游文化节,进一步擦亮了休闲石岐品牌;定期开展周末音乐舞会等群众文化活动,并积极做好区活动中心健身器材的维护及区图书馆的图书配套等工作。

  五、本区预算超收安排支出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安排82,122万元,实际完成92,501万元,超收收入10,3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含上级补助基金收入)预算33,647万元,实际完成34,043万元,超收收入396万元,主要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7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区财政收入增长缺乏可持续性。受经济下行,“营改增”政策全面铺开的影响,我区税收分成收入情况不容乐观,区税收收入总量增长受限。与此同时,财政支出却刚性增长,为确保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在保稳定、促增长、惠民生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今后我区将进一步推动项目落地,培育新兴产业,扶植新的税收增长点。加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努力挖潜增收。合理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控追加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