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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岐港小区B区3幢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7-01 分享:

  兹收到黄得朝、徐美玲(201)、吴诺千、郑碧云(302)、何演华、陈佩坚(402)、卢炳坤(501)、卢泽维、郑干婵(502)、卢展响、吴凤媚(601)、冯旭娴(602)等7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岐港小区B区3幢加建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建电梯工程于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进行施工,2022年01月28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2年05月27日办结《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岐港小区B区3幢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2年7月1日始至2022年7月7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

  附件:石岐街道岐港小区B区3幢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

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

石岐街道岐港小区B区3幢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

房 号

业主姓名

申请财政补助金额(元)

备 注

201

黄得朝、徐美玲

3300

302

吴诺千、郑碧云

6700

402

何演华、陈佩坚

10000

501

卢炳坤

33300

502

卢泽维、郑干婵

13300

601

卢展响、吴凤媚

16700

602

冯旭娴

16700

合计

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