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汪倩冰、高泾(202)、段皓雨、兰孝雨(301)、邱韫莲(302)、刘志刚、高蕊平(401)、陈宗尧、陈晓涵(402)、左立新(501)、彭竞波(502)、谢伟雄(601)、龚荣邦(602)、李巧丽(701)、李志根、郭秀珊(702)等11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花园怡景阁11号3座加建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建电梯工程于2022年06月至2022年12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111.55平方米,2023年01月17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3年07月17日办结《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花园怡景阁11号3座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10月11日始至2023年10月17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
附件:石岐街道城市花园怡景阁11号3座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
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石岐街道城市花园怡景阁11号3座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