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李方长(203)、卢云(303)、李永祥(304)、曾展君、曾嘉裕(403)、黄润中、梁清苑(404)、陈庆云(503)、车小花(504)、谢少英、吴亭君(603)、曾钰荣(604)、李伟(703)、黄泽宏(704)等11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宏基路21号加建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建电梯工程于2021年03月至2021年09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98.35平方米,2021年11月25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3年08月31日办结《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宏基路21号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11月7日始至2023年11月13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
附件:石岐街道宏基路21号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
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
附件
石岐街道宏基路21号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