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邓伟研、韩洁贞(202)、李锦玲(301)、罗焕强(401)、胡彬汉(402)、李玉珍(501)、梁艳梨(502)、陈丕杰(601)、简松辉、陈连桂(701)、曾广坤、简灶英(702)等9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天湖新村27幢加建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建电梯工程于2022年05月至2023年02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66.53平方米,2023年04月19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3年10月12日办结《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天湖新村27幢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12月9日始至2023年12月15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
附件:石岐街道天湖新村27幢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
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