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胡少卿、邓桂平、邓翠云(302)、梁志荣(304)、陈小兰、王灿辉(401)、黄瑞芳(402)、蔡乙珠、刘响球(404)、李玉基、毛广兰、李永雄(501)、梁玉婷(502)、左峥嵘、牛莉莉(503)、柳荣盏(504)、郑倩梅(601)、黄滟波(602)、赵朝玲(603)、何燕梅、练信广(604)、秦玮(701)、霍丽霞(702)、谢晓锋(703)、陈爱梅(704)等17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22号4幢加建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建电梯工程于2022年05月至2022年11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54.95平方米,2023年01月04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3年10月23日办结《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路22号4幢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6日始至2023年12月22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
附件:石岐街道湖滨路22号4幢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
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石岐街道湖滨路22号4幢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