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近期处置的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镇街 | 土地使用权人 | 坐落位置 | 闲置认定时间 | 闲置原因 | 备注 |
1 | 石岐街道 | 中山市张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山市石岐区东河北“开沙” | 2024年3月5日 | 政府原因 | |
2 | 石岐街道 | 中山市张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中山市石岐区东河北“开沙” | 2024年3月5日 | 政府原因 | |
3 | 石岐街道 | 中山市张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山市石岐区东河北“开沙” | 2024年3月5日 | 政府原因 | |
4 | 石岐街道 | 中山市张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山市石岐区东河北“开沙” | 2024年3月5日 | 政府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