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陆瑞熙(201)、王佳骐(202)、鲁志刚(301)、张留杰(302)、乔志刚(401)、唐双年(402)、冯超(501)、高毅初(502)、孙惠兰(601)、王慰琴(602)、何宏江(701)、沈烁慧(702)等12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花园怡景阁10号1座加建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建电梯工程于2021年02月至2021年07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187.29平方米,2021年09月03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4年02月21日办结《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花园怡景阁10号1座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4年3月18日始至2024年3月24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
附件:石岐街道城市花园怡景阁10号1座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
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石岐街道城市花园怡景阁10号1座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