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林美欢(1302)、杨锡贤(1304)、陈志强、黄佩仪(1403)、冯杞康(1404)、黄焕英(1501)、曾小绚、熬桂娣(1502)、方玉如(1503)、李富生(1504)、刘少恩(1601)、李志深、何淑娴、李振浩(1603)、郭文珍(1701)、梁阳媚、卢柱平(1702)、张建华(1703)、杨力宇(1704)、余奕欢(2301)、曾德亮、张梅(2303)、欧灿基(2304)、邝桂生(2401)、李天茗(2403)、李月莲(2404)、符美娟(2501)、黄润桂(2502)、李英文(2503)、陈笑云(2504)、胡瑞琼(2601)、梁仲威(2602)、赵伟雄、曾燕霞(2701)、林少伟、郑宝燕(3303)、黄艳仪(3304)、邱丽霞、饶洪炎(3401)、彭美好、陈焯源(3402)、吴丽娜、吴玉章(3403)、陆兆永(3404)、郭锦清(3501)、张梅玲(3502)、杨浩平(3601)、陈裕光、陈文华(3602)、刘参(3603)、何焯彬(3604)、刘文辉(3703)等40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亭子下大街二号后座加建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建电梯工程于2021年02月至2021年08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20.03平方米,2021年09月27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3年12月26日办结《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亭子下大街二号后座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4年3月18日始至2024年3月24日止(公示期为7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
附件:石岐街道亭子下大街二号后座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
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石岐街道亭子下大街二号后座加建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