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和《香山古城保护活化工程项目范围内现状建筑物权利人核实及无产权建筑物处置工作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石岐街道办事处现对项目范围内产权不明晰或产权人无法联系的14处现状建筑物或空地进行公示,其中5处物业与空地无产权登记记录,9处物业核查权利人无法联系(见附件1)。
无产权登记记录物业的相关权利人可在公示期间向石岐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认定依据。街道将在收到复核申请后,联合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对该现状建筑物进行产权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发函告知复核申请人。请已核查产权登记记录的物业权利人主动联系协商补偿事宜。
一、现场公示地点:
1、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
2、中山市石岐街道香山古城综合党群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河泊大街三巷2号;
3、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投资大厦北侧;
4、项目现场
地址:
(1)中山市石岐街道瓮菜塘15号(民权社区居委会)
(2)中山市石岐街道光明路13号(凤鸣社区居委会)
(3)孙文西文化旅游步行街
二、网上公示网址:石岐街道政务网。
三、公示媒体:中山日报。
四、公示时间: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自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7日止。
五、意见反馈: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向石岐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胡先生 18825305651;黄先生18928126200。
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瓮菜塘15号(民权社区居委会)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日
附件1
香山古城保护活化工程项目范围内现状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