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文件的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和辖区实际情况,我街道按要求就东明路28号的树木处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8月,东明路38号顺发楼业主集体向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迁移顺发楼靠近华盛街三巷一侧的14棵大王椰。根据我局工作人员了解,上述14棵大王椰由开发商1998年购入并种下,顺发楼属无物业管理的居民楼,集体业主反应大王椰生长茂盛,树干高大,日常管养困难,枯叶掉落对住户出入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二、绿化处置方案
经中山市风景园林协会的3位园林绿化专家现场勘察,以及对树木进行研判,充分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因该批大王椰树池旁建有排水、排污管道、化粪池等基础设施,立地条件差,难以起挖泥头;且树木自然高10-15m,净干高8-10m,树龄约30年,属于老龄化树木,迁移后复壮效果差,已无观赏及迁移再利用价值,建议对该批大王椰进行异地处理。”因此,此批大王椰将进行异地处理,由施工单位中山市同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迁树处理,在绿化迁移施工完成后做好现场树穴的回填及围敝工作。
三、施工周期: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四、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3日-2024年10月9日(共7天)
五、意见与反馈
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话:0760-23322257
(二)信函: 中山市石岐街道民科西路2号民科园324室(邮编:528400)
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山市石岐街道东明路28号树木处置反馈意见”。
感谢您的支持!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