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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石岐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关于邀请参加石岐养老服务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29 分享:

  各企业:

  石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养老服务项目将于2024年12月15日到期,为整体提高我街道养老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着力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我办现向社会公开邀请参加石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养老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服务单位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项目名称

  石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养老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560000元(超出本预算报价无效)

  三、项目服务期限

  一年(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止)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石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养老服务项目采购方案》(附件1)。

  五、供应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报价文件时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资料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报价资料格式与要求”填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必须在表格中同时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报价资料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供应服务单位提交资料

  (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四)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供应服务单位最新的股权结构情况。

  以上资料请附在服务响应文件内一并提交。

  七、服务响应文件内容和报送要求

  服务响应文件内容需按照附件2的评审指标逐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作评审依据(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报价项目),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服务响应文件。

  八、服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提交地点: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三楼305公共服务办公室;

  3.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服务单位于2024年12月6日前到石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石岐街道河泊大街三巷2号)实地察看,察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人:黎泳敏,联系电话:0760-88896192。

  九、联系人及电话

  黄小姐,0760-23328951。

  附件:1.《石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养老服务项目采购方案》

            2.《中山市石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服务站养老服务项目采购评审表》

  中山市石岐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