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广东省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2022)》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2025年1月9日10时30分,在中山市石岐街道民科西路2号301室公开举行关于中山市龙宇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一案的听证会。
欢迎有听证需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需在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持身份证件到中山市石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岐街道民科西路2号316室)向本机关办理听证会旁听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60-23328060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