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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文号:中岐办〔2020〕57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8-14 分享:

  中岐办〔202057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关于督促清理有效期即将届满文件的函》(中司函〔2020〕8号)的要求,我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对《石岐区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实施办法》(中岐办〔2011〕51号)等10件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区办事处

    2020年8月6日

  关于《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一、石岐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暂行办法(中岐办 〔2006〕56号);

  二、石岐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中岐办〔2009〕15号);

  三、石岐区“三旧”改造实施细则(中岐办〔2011〕15号);

  四、石岐区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实施办法(中岐办〔2011〕51号);

  五、石岐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暂行方案(中岐办〔2012〕61号);

  六、石岐区高等学校学生实习计划实施方案(中岐办〔2013〕6号;

  七、石岐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岐办〔2013〕17号);

  八、石岐区“三旧”改造配套扶持暂行办法(中岐办〔2013〕18号);

  九、石岐区促进重点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岐办〔2013〕27号);

  十、石岐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看护管理补贴暂行办法(中岐办〔2017〕88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