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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石岐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石岐区公共服务委员会》《石岐区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9-14 分享:

  区属各有关部门:

  《石岐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石岐区公共服务委员会》《石岐区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有关领导架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运作机制,业经2020年区党工委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山市石岐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

  石岐区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架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运作机制

  根据《中山市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健全区党工委统一领导的协同高效运作机制,强化区党工委对各类资源的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石岐区综合治理委员会。

  一、领导架构和成员单位

  (一)石岐区综合治理委员会

  主任: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

  副主任:分管公安、公共服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班子成员

  委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战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公安分局、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石岐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岐分局、市卫生健康局石岐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岐分局、总工会、团工委、妇联、食品药品监督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心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党委书记

  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承担,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委员会下设三个专项工作组

  1.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专项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公安分局负责人

  组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战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石岐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岐分局、市卫生健康局石岐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岐分局、总工会、团工委、妇联、食品药品监督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负责人。

  2.平安建设专项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

  组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战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公安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财政局石岐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岐分局、市卫生健康局石岐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岐分局、武装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公有资产管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心、广东电网石岐供电分局负责人。

  3.法治建设专项工作组

  组长: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

  组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公安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岐分局、市卫生健康局石岐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岐分局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健全政法工作体制机制。

  (二)贯彻执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决定,承担本辖区全局性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调查分析本辖区社会治安和稳定形势,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四)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部署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工作事项,研究讨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意见,依托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推进本辖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五)协调和监督区各有关部门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督办、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七)落实敏感节点、重大活动、特别防护期等时期维稳安保响应机制要求。

  (八)加强本辖区政法战线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

  (九)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综合治理、政法战线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路子。

  (十)统筹协调推进“全科网络”建设,加快完善网格化管理体制机制。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运作机制

  (一)工作规则。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区党工委领导下开展政法、综治、维稳、法治、禁毒、政法战线干部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统筹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健全重大请示报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专项治理、维稳安保等级响应、平安建设工作协调等工作机制,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三)协调程序。对于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协商解决的事项,先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如有必要,可提请区党工委、办事处或上级部门协调处理。

  (四)会议制度

  1.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制度,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决定我区关于政法、综治、维稳、法治、禁毒、政法战线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和工作,并推动贯彻落实。全体委员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必要时,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可提请召开会议。会议具体议程及议题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室协商其他成员单位确定。

  全体委员会议按照“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执行,必要时可抄送上级有关部门。

  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月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室负责召集,重点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和困难。

   石岐区公共服务委员会领导架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运作机制

  根据《中山市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健全区党工委统一领导的协同高效运作机制,强化区党工委对各类资源的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石岐区公共服务委员会。

  一、领导架构和成员单位

  主任:分管公共服务工作的班子成员

  副主任: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人

  委员: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公安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岐分局、市卫生健康局石岐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岐分局、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网格和大数据事务中心负责人以及各社区党委书记

  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公共服务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全区“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区属各有关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二)起草全区公共服务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上级部署,推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数字政府”改革、政务信息化、政务数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

  (四)组织、协调、督办涉及跨部门业务的审批服务工作。

  (五)负责石岐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专业知识、政务礼仪等各类培训。

  (七)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派发诉求的受理、转办、督办、审核和回复等工作,配合推进12345政企通服务企业综合平台的推广应用。

  (八)指导各社区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运作机制

  (一)组织机构

  公共服务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公共服务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公共服务委员会人员组成,按照有利于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原则确定。

  (二)会议制度

  1.建立公共服务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由公共服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重点讨论“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政务信息化、新型智慧镇街建设等有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必要时,公共服务委员会成员单位可提请召开会议。会议具体议程及议题由公共服务办公室与其他成员单位会商确定。
联席会议按照“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公共服务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执行。

  2.建立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会议制度。对相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非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由公共服务办公室视情况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

  (三)协调程序

  1.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由公共服务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2.公共服务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共服务委员会联席会议审议。必要时,可直接将需要协调的事项上报至区党工委、办事处处理。

  石岐区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领导架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运作机制

  根据《中山市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健全区党工委统一领导的协同高效运作机制,强化区党工委对各类资源的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石岐区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

  一、领导架构和成员单位

  主  任: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班子成员

  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负责人  

  委  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战线办公室)、宣传办公室(教体文旅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岐分局、市卫生健康局石岐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岐分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档案馆)、农业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产品检验检测站、食品综合快检中心、水务事务中心)、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负责人

  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涉及法治相关工作的统筹、推动、落实和监督。

  二、主要职责

  石岐区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是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权责关系,优化机构设置,健全运行机制,完善保障体系。

  (二)加强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积极为区党工委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当好参谋助手。

  (三)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部署,推动落实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负责对全区各执法机构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执行年度执法计划等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市依法治市办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五)合理调配行政执法人员,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

  (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素质、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各类培训。

  (七)组织协调解决全区执法机构之间的执法争议问题,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的部署,积极落实市区联动执法、专项执法和镇区跨部门联合执法,必要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请示、汇报相关情况。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运作机制

  (一)组织架构

  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落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一统筹四统一”职责,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指导,推动区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充分履行职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相关工作。

  (二)会议制度

  1.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重点研究全区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对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总结。

  联席会议按照“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执行,并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2.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会议制度。对相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非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视情况召集有关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共同协商解决有关事项。

  (三)协调程序

  全区执法机构之间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先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召集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联席会议审议。必要时,可直接将需要协调的事项上报至区党工委、办事处处理。我区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之间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区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无法协调达成一致的,报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