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有关企业:
根据《石岐街道鼓励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及《石岐街道鼓励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和2)等文件要求,现拟开展2024年度石岐街道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直接认定类别
按“直接认定类别”认定的企业,需提供本公司或其母公司(集团总部)2024年度进入中山市总部企业、新三板上市企业、广东制造业500强企业、广东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榜单复印件,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凭证复印件,以及企业责任承诺书(附件5)。
(二)经营情况认定类别
按“经营情况认定”类别认定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石岐街道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3)。
2.石岐街道总部企业及下属企业概况表(附件4)。
3.企业及其下属机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业和建筑业企业提供2024年度(12月)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表(加盖公章)。其中:工业企业提交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建筑业企业提交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表(C204-1)。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交利润表。
5.企业责任承诺书(附件5)。
(三)产业发展导向认定类别
按照“产业发展导向类别”认定的企业,需来函至石岐街道,并提供相关资料,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一事一议”审议通过后,可认定为石岐街道总部企业。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其他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人处。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附件:1.石岐街道鼓励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
2.石岐街道鼓励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
3.石岐街道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
4.石岐街道总部企业及下属企业概况表
5.企业责任承诺书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8日
(联系人:工信局陈小姐23328050、张小姐23328556;发改局吴小姐23320633;城建局郭小姐88720848;财政分局廖小姐,23328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