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废止《石岐区200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等12份文件的公告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改进社会管理,维护公平竞争,实现规制统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7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21]64号)的文件要求,需对街道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
二、主要内容
经清理,《石岐区200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等12份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印发的文件,已经不再符合现行工作要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征求主要负责实施的相关部门以及公众意见后,现发布规范性文件《关于废止<石岐区200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等12份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