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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岐街道召开违法建设治理综合执法专题培训会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2-04 分享:

  为切实做好石岐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近日,石岐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组织召开违法建设治理综合执法专题培训会。党工委副书记、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吴坤满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办事处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冯根来主持,石岐综治办(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分管执法业务副局长及业务骨干、各社区分管城市管理副书记、百分制绩效考核工作积极分子参加。

  本次培训邀请了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林文娟律师进行授课。

  课堂上,林文娟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权威机构对违法建筑行政争议问题的答复及意见汇总,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解释,指导各部门依职权、依法、依程序做好查违、拆违工作,明晰执法权限,以及职能管理的重点和关键环节。

  同时,林文娟还结合违法建设行为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经验做法及错误案例进行现场探讨。

  吴坤满指出,在全市上下一心,奋力推进工改项目的关键时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违法建设行为主体单位业务培训,是十分必要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石岐不少物业管理小区、工业园、私人住宅、自建房等场所,或多或少存在私自搭建等违法建设行为,尤其是天玺湾住宅楼顶违法建设数量多、体量大,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市貌,同时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各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重点查处:1.未批先建:依法取得相关建设证件,但在施工建设时,随意改变尺寸使得建筑“长高”“长胖”,往往表现在竣工验收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证件核定的准建面积、建筑高度超出规划许可值。

  2.少批多建:未按已经审定的图纸施工,改变建筑的外部形态(如建筑立面、色彩、朝向等)与使用功能。

  3.批东建西:报批与实际建设地点不相符合,这类违法建设往往以私人建房居多。

  4.批后违建:建筑建成后改建或者改变建筑用途,临时建筑超期不拆除等情形。

  5.建后违建:主要是指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件而施工建设的。

  吴坤满强调:参加培训人员要认真学习,从思想认识上走出违法建设管理的误区,增强依法行政、综合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认清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二是压实责任,落实巡查属地管理。对违法建设发起攻坚,出重拳、严执法、强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协作,推进执法闭环管理。以严格依法处罚为手段,着力提升违法建设治理水平。

  会后,吴坤满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10月份获得“百分制”绩效考核工作前10名的执法队员进行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