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和中山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牵头发起的中山市生态环境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石岐街道揭牌成立。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杜敏、中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玉碧、中山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向东、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会长王奎及石岐司法所相关负责人共同出席揭牌仪式,并为调解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调解员授牌。
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活动作为化解生态环境社会矛盾纠纷的一项环保公益活动,在建设和谐中山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生态环境人民调解委员会备案成立,由11个专业协会成员单位、12名专业的生态环境人民调解员组成,主要开展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活动,助力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矛盾纠纷,为推动“工改”成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探索建设环保共性产业园保驾护航。
近年来,石岐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先后在劳动争议、工商联(商会)、地域商会、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多个重点行业领域成立30多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构建“专业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动调处纠纷模式,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