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2022年促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稳增长措施》(中商务建字〔2022〕65号)、《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三季度汽车销售企业稳增长措施》《中山市商务局关于中山市2022年促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稳增长措施相关申报指南的补充通知》(中商务建字〔2023〕6 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镇街初审、市商务局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市商务局复审、实地核查、市商务局产业扶持资金审核委员会组织审核等环节,形成项目分配计划并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19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止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2 年第三季度汽车销售企业稳增长项目资金分配计划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23年5月19日
联系及监督方式:
1.市商务局内贸市场科 联系电话0760-89892390,邮箱:hourui@zsboc.gov.cn;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307。
2.中山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
3.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 0760-88236289;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