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商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贸字〔2023〕17号),为做好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第一批次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请单位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6月10日,镇街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请申请单位按时提交资料,逾期可选择第二或第三批次再申请。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详见《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贸字〔2023〕17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三、上半年展会类别
1、重点展会:4月12-15日举办的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
2、目标展会:1月17-19日举办的2023中东(迪拜)国际城市、建筑和商业照明展览会,4月12-15日举办的香港春季电子产品展,5月8-11日举办的沙特吉达国际建材及装饰展;
3、一般展会:除以上四场展会外,《中山市2023年境外展览目录》中上半年其余展会。
四、申报材料的补充说明
1、相关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指南。
2、参展企业申请特装费用支持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展企业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
(2)统一特装的效果图及现场效果图;
(3)参展企业支付给装修公司的银行付款凭证;
(4)参展企业的装修费用发票。
3、参展企业如无法提供参展人员的商务签证,需提供情况说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文轩 电话:0760-89892859。
邮箱:maowenxuan@zsboc.gov.cn。
附件:1、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中山市“百展千企”拓市场扶持政策申报指南
2、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中山市商务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