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线下商贸流通项目)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线下商贸流通项目)实施细则
中山市商务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