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行业商协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3〕43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4〕6号)的要求及省有关通知文件精神,经前期审核入库上报、省厅下达资金等环节,形成资金分配计划并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止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及监督方式:
1.商务局贸促科 联系电话0760-89892855;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202室;邮箱:chenzejie@zsboc.gov.cn。
2.商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
3.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 0760-88236289;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商务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