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局2023年档案归档,按期、按质落实市档案局有关档案评估考核工作,拟聘请具有档案整理资质的档案中介机构协助开展整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对我局2023年产生的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等内容进行整理归档,包括档案甄选、分类、整理、编码、盖档号章、著录、扫描、上传、装订、装盒、入库以及制作封面、目录等工作(服务需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评标
(一)组织评标。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后,我局将按照我局现行相关要求组织开标和评标。
(二)评标标准。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符合性审查,服务机构必须具备承接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资质。如果不具有相应资质,一票否决,不再进行以下评分;第二步是综合评审,包括服务方案(60%)和服务报价(40%),选取得分高者的为中标单位。
四、其它要求
(一)报价要求。采取单件/案卷报价的形式,有其他报价要求的可另附说明。
(二)投标文件报送要求。投标单位应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交:1.相关资质证明材料。2.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本项目团队情况、工作安排、服务时间承诺、近几年提供服务情况及效果)。3.报价文件(需有总价)。4.其他有关材料。投标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密封装订好,封面请注明“2023年档案整理服务投标文件”,于2024年6月19日前报送或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至中山市商务局办公室,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5楼504办公室。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报名结束前派人查看拟整理装订档案材料情况,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作放弃本次投标。如对投标事项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我局反馈。2024年6月11日原发布的《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3年档案整理服务中介机构的公告》作废并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
附件:中山市商务局2023年档案整理服务需求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89892812;李先生,联系电话:89892819
中山市商务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