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事项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二、抽查人员
范浩伟(执法证号19120020023)
罗朝晖(执法证号19120020043)
三、抽查时间
2024年6月21日
四、抽查企业
中山市港隆食品有限公司。
五、抽查内容
1.是否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情形;
2.是否违反信息公示规定,或未按要求签订购卡协议,未履行提示告知义务的情形;
3.是否违反单位或个人一次性购买限额以上单用途卡关于付款方式的规定的情形;
4.是否未按要求将限额以上不记名卡的购卡人及其代理人身份信息登记并保存5年以上的情形;
5.是否违反设置单用途预付卡记名卡、不记名卡限额及有效期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6.是否违反单用途预付卡退货退款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7.是否违反单用途预付卡退卡服务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8.是否违反预收资金管理及资金存管制度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9.是否未按规定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每季度填报单用途卡业务情况的情形。
六、抽查结果
经检查,未发现中山市港隆食品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