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商务电字〔2023〕39号)、《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 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电字〔2023〕41号),经审核形成项目分配计划并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项目资金拟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及监督方式:
1.市商务局电商科 联系电话:0760-89892287;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306室。
2.市商务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
3.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60-88236289;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附件:2024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资金拟分配计划
中山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