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扩消费稳增长的工作部署,促进消费市场发展,根据有关促消费工作安排,我局拟于下半年开展新一轮汽车促消费活动,现公开征集汽车促消费活动承办平台,公告如下:
一、服务要求
(一)根据相关活动要求,制定汽车促消费活动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免费组织实施,做好汽车促消费活动各项工作,确保活动顺畅、方便快捷、正常开展。
(二)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参与活动等不法行为发生,及时报告、有效处理“黄牛党”、刷单、恶意注册等行为,保障资金安全。
(三)具备较强的商户培训、监管和宣传推广等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及时受理解决汽车促消费活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确保汽车促消费活动开展平稳有序。
(四)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汽车促消费活动相关数据情况,包括发放数据、核销数据及统计分析等相关信息。
(五)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有关工作及其他保障活动正常开展的工作。
(六)及时做好资金清算,以及其他保障汽车促消费活动正常实施的工作。
二、服务时间
2024年下半年(具体服务时间以最终活动方案为准)
三、资格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近期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三)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具备较强的商户的培训、监管、氛围营造和宣传推广等能力。
(四)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对接省核验平台,做好活动组织实施等工作,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五)具有稳定的专业人员团队,可配合进行活动商户培训、宣传等工作,能够及时受理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六)具备实名认证能力、联动各类商户能力及支付机构能力、大数据能力等。
(七)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八)近期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
(九)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明确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四、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二)平台及服务能力介绍(可提供近3年成功案例)。
1.实名能力:经实名认证的用户数量,是否能为本次活动提供全用户实名保障及数据支撑。
2.风控能力:防黄牛、防刷单、防恶意注册等经验概述,是否能精准识别骗取补贴行为并实时拦截、取消作弊商户资格。
3.商业能力:具备丰富的商业资源和商户服务能力,具有较大范围的普惠性(须提供进驻平台商户数量及佐证材料),可根据活动要求组织商户参与本次活动。
4.服务响应能力:是否具备全国服务热线并能在什么时间内做出咨询和投诉响应,并提供回应和解决投诉问题的方案。
5.大数据能力:运用大数据能力精准推荐促进消费的技术介绍。
6.消费券发放能力:产品、技术及实际运营经验概述。
7.政企联动能力:平台或企业让渡的消费券的配套让利方案及配套规模。加大资金配套和活动宣传力度,叠加放大活动效果,扩大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的能力。
8.配合审查能力:接受并积极配合审计、监督,相关部门自由抽取、核查平台的消费券发放数据,能对发券流程及规则是否合规提出建议。
9.总结评价能力:每天提供活动数据报表及相关统计分析情况(结合活动具体实施实际情况提供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等后台相关数据,下同)。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总报表及相关统计分析情况。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3年8月28日12点。
(二)报名材料。按照材料要求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三)报名地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在8月28日12点前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中山市商务局内贸市场科(通信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307室;电话:0760-89892723,如遇非工作日的将资料提交至保安室并拍照佐证,照片需含送达时间),电子版发送至sck@zsboc.gov.cn。
六、评选安排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平台提供的材料进行遴选,择优确定参与平台。
中山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