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园区及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有关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展示广东省电子商务发展成果,促进广东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商务厅决定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由省商务厅组织电子商务领域专家综合参评案例的技术性与创新性、效益性、示范性和参评单位综合实力评选我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
二、参评资格
(一)参评单位必须在广东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机构,并在广东进行主要运营活动。
(二)参评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参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参评案例的全部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参评领域
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企业、电商平台、电商服务、电商营销、丝路电商、数商兴农、电商+产业带、其他电子商务等。
四、评分方法
从参评案例的技术性与创新性、效益性、示范性,以及参评单位的整体实力进行综合评分,取总分排前的若干名案例。
(一)技术性与创新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具有创新性,包括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等。
(二)效益性。全面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有未来发展思路和前景,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解决服务对象问题,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示范性。在电子商务细分领域中具有的较高水平,对同类服务开展具有借鉴和示范意义。
(四)整体实力。综合考虑企业营收、市场占有率、科技创新能力、各类资质、所获荣誉等。
(五)数据完整性。送评案例的企业、园区应当如实报送2023 年度相关业务数据。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
由各地市商务局将参评材料报送广东省商务厅,各地市推荐案例不超过5个,参评材料包括:
1.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
2.有关证照、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3.申报单位LOGO,照片3 张,宣传图片3 张(用于制作宣传资料,只需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信用中国平台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二)资格审核。
广东省商务厅对参评单位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参评资格。
(三)专家评审。
邀请行业专家、资深学者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评案例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入选名单。
(四)公示。
入选名单在广东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由广东省商务厅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分类处置。
六、颁证及宣传
入选“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将在近期省级电子商务活动发布并现场予以授牌,同时在主流媒体中进行宣传。
七、申报要求
请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发动辖内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电商园区参评。有意参评的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0 月25日(星期五)下班前按照本通知“五、评选程序”中的申报要求整理的材料(包括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地址:石岐街道中山二路57号B座306室),其中纸质版需一式两份打印申报材料并胶装成册,电子版需将申报材料的PDF扫描版和原始电子文本一并打包报送(文件夹命名格式:[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名称)至我局联系人邮箱dsk@zsboc.gov.cn,逾期未联系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我局将根据申报案例情况及参评数量限额择优推荐上报省商务厅。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申报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电商科 谢嘉慧,电话:89892285;邮箱:dsk@zsbo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