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广东省关于支持家装厨卫“焕新”工作部署,经研究,拟组织中山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产品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拟于2024年9月底至12月31日(若活动资金用完则提前结束,具体可根据实际开展情况适当调整)
二、补贴产品范围及要求
(一)智能家居品类
1.智能净水机;2.智能洗碗机;3.智能消毒柜;4.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5.智能门锁;6.智能扫地机器人(含智能拖地机器人);7.智能床(含智能床垫);8.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9.智能空气净化器;10.智能衣物护理机;11.智能干衣机(烘干机);12.智能投影仪;13.智能电风扇;14.智能蒸烤箱;15.智能电饭煲;16.智能微波炉;17.智能电磁炉;18.智能咖啡机;19.智能洗地机;20.智能照明;21.智能晾衣机;22.智能摄像头。其中智能标准由企业在后续报名时参考《智能家用电器通用技术要求》(GB/T 28219-2018)、《智能家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43814-2024)认定。
(二)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品类
瓷砖及石材、涂料(含乳胶漆、艺术漆、硅藻泥等)、吊顶板材(含龙骨)、木地板、节能灯具、成品门窗及配件、卫浴洁具(含浴缸、坐便器、蹲便器、洗手盆、水龙头、花洒、浴室柜、淋浴房)、成品橱柜及配件、净水设备、洗涤设备(不含洗衣机)、家具(含床、床垫、沙发、茶几、桌椅、衣柜、书柜)等;
(三)居家适老化改造品类
防滑地砖及防滑地胶、推拉门、扶手及护栏、淋浴椅、自动感应灯具(如感应灯和声控灯等)、安全监控监测装置(如烟雾、燃气等)、适老家具等。
后续如须新增品类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告知。
三、补贴标准
(一)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智能家居品类、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品类、居家适老化改造品类产品 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购买非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 15%;补贴金额不含安装、运输、延保等其他相关费用。
(二)每位消费者在上述三个品类总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每笔订单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
(三)购买人需为个人消费者,企业购买不可参加活动。
四、参与商户资格
(一)在我市注册、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批发业企业和零售业企业自愿报名参与。
(二)在我市注册、承诺在2024年月度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批发业企业和零售业企业自愿报名参与。
(三)参加活动企业需提交相应报名资料,分别由所在镇街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品类)、市商务局(智能家居品类)、市民政局(居家适老化改造品类)审核报名资料后方可参与活动,参加活动期间需按要求填报相应的消费台账。企业需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政策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不得有恶意套现等行为,如有相关情况经查实的,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四)企业有以下情况的不能参与活动:
1.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被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定性为违法违规行为且尚未完成整改;
3.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
4.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并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被县级以上地方应急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资金安排及支持方向
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如果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将及时发布公告提前结束活动。如项目补贴拨付到相应企业后发生退货事项,销售企业需主动退回相应补贴资金。
六、活动内容
活动流程后续通知。
七、报名事项
活动结束前企业均可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1.企业报名表(详见附件1)。
2.信用中国平台出具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不可报名参加)。
3.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地址应与报名门店地址一致)
4.活动参与诚信承诺函(详见附件2)。
5.承诺在2024年月度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需报名时同步提交承诺函(详见附件3)。如并未完成2024年月度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垫付资金将不予拨付,由企业自行承担。2024年完成月度纳统后企业补充提交纳统通知书。
智能家居品类报名企业,通过镇街商务主管部门报名后汇总到市商务局;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品类报名企业,通过镇街住建主管部门报名后汇总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居家适老化改造品类报名企业,通过镇街民政主管部门报名后汇总到市民政局。后续将对报名参加家装厨卫“焕新”的申请企业,分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可参与活动,参与名单将陆续在相关活动推文中更新。报名审核通过后,企业与银联商务对接,后续填报《商品信息导入模板》(附件5、6、7)。
八、费用结算
(一)参与活动的企业针对使用消费券的销售必须按照台账要求进行整理,台账内容后续另文通知,请企业收集好消费者身份证信息、发票信息、支付信息、产品物流信息等。
(二)活动期间,将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活动情况进行滚动审核,审核通过的按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各活动商家,对于数据异常经核查后商家无法提供相应台账和凭证证明为真实消费的,不予兑付。对因虚假交易等非真实消费或故意套取财政支持资金等行为导致的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在相应资金已拨付到商家后发生退货、换货导致消费券核销作废的情况,应由企业主动提出退款请示,将相关费用退回到相应账户。
九、工作要求
(一)请各参与活动镇街负责发动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活动,审核企业参与资格,并按要求收齐企业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内先提交盖章的电子档进行审核,后续提交企业报名纸质版和镇街报名汇总表。
(二)如后续国家和省市有新的工作要求,将另外行文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报名表
2.家装厨卫“焕新”促消费活动参与诚信承诺函
3.承诺函
4.镇街汇总表
5.商品信息导入模板-智能家居品类
6.商品信息导入模板-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品类
7.商品信息导入模板-居家适老化改造品类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室蒋华,联系方式:0760-88337746,旧改科韩国亮,联系方式:0760-88969975,城乡科彭键桐,联系方式:0760-88880032;市商务局王京,联系方式:0760-89892717;市民政局陈启枢,联系方式:0760-88301633;银联商务:13549887749,15015068422,15889896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