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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提交第137届广交会线下展一般性展位评分资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14 分享:

各相关企业:

  第137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的网上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有意参加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均可申请第137届广交会线下展。

  根据交易团工作安排,第137届广交会为我市非重评届别。根据《中山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与安排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附件1),第136届已分配一般性展位的企业若无违规或未申请退回展位,将继续维持原展位分配情况不变。针对上级部门临时下达、企业退回、广交会大会处罚收回的展位将按照“非重评届别”的顺序及原则进行重新安排,且只对提交了展位申请需求的企业进行评分。

  请有新申请第137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及有新增展位需求的企业(申请展位数多于第136届广交会已获得相应展区展位数的企业),先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在完成“参展易捷通”系统展位申请登记后,再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资料,并配合做好相关评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评分所需资料

  (一)《第137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一份(易捷通系统打印盖章);

  (二)参照《中山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与安排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附件1)中可加分的材料。

  二、资料提交方式

  各相关企业将评分资料扫描后,通过新易贸通系统进行提交(网址:https://zyb.zs.gov.cn/ymtUser/),推荐使用QQ浏览器“极速模式”提交评分资料,操作指南见附件2。

  三、提交时间

  2024年11月14日-12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展区出口额统计以2021-2023年三年平均展区出口额作为评分数据,企业无需提供出口额证明;

  (二)所有认证、专利、商标处于“受理中”或“已过期”状态的,均不得分;

  (三)除台湾、香港和澳门三地以外的境外注册商标,需用中文注明所注册的国家名称;

  (四)各项资料的评分标准请参照《中山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与安排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附件1);

  (五)企业自有品牌出口必须提供生产销售单位为申请企业的报关单,以及品牌所有权归属申请企业的证明材料;

  (六)上市企业加分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评分由企业所属镇街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由市商务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才显示分数;

  (八)各相关企业若对于本次申请及提交评分资料存在疑问,可通过QQ群进行咨询(群号:130615053)。已加入过中山分团其他广交会咨询群的企业,请不要重复加入;

  (九)企业对于新易贸通系统注册及使用时如遇到问题,请将系统页面截图及详细描述问题反馈至技术支持邮箱:zs_zybpt@163.com;

  (十)企业若遗失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用户名及密码,可通过“参展易捷通”的验证手机及邮箱登录。如需更改验证手机及邮箱,请准确填写“广交会中山交易团变更‘参展易捷通’系统认证手机及邮箱申请表”(附件7),将扫描件反馈至中山交易团邮箱:mck@zsboc.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分团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与安排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

     2.中山市商务局新易贸通系统操作指南

     3.2021年海关商品编码与广交会展区对应规则

     4.2022年海关商品编码与广交会展区对应规则

     5.2023年海关商品编码与广交会展区对应规则

     6.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易贸通初审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7.广交会中山交易团变更“参展易捷通”系统认证手机及邮箱申请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贸促科 毛文轩,电话:89892859;邮箱:maowenxuan@zsbo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