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2024年中山市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拟补助人员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共7天。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规定办理资金发放手续,请消费者耐心等待。
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按指模(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内贸市场科 联系电话:0760-8989229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307室。
监督方式:
1.商务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
2.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60-88236289;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中山市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拟补助名单(第二批)
中山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