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根据《中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中山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试行)(修订版)》文件要求,我局对2024年提交“无废餐馆”、“无废酒店”及“无废商场”验收申请的企业组织专家验收小组进行了验收,现对通过“无废餐馆”、“无废酒店”及“无废商场”验收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共7天。
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按指模(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内贸市场科 联系电话:0760-8989229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307室。
监督方式:1.商务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2.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60-88236289;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特此通知。
附件:通过中山市2024年“无废餐馆”、“无废酒店”及“无废商场”验收企业名单
中山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