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3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10号)文件要求及有关通知,我局发布了《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呈批件〔2024〕45号),并组织开展了相关资金申报工作。
经企业申报、镇街初审、市商务局审核、第三方机构审核、市商务局复审、实地核查、市商务局产业扶持资金审核委员会组织审核等环节,形成项目拨付计划并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2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4日止共7天。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本次公示的为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拨付计划。待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按照企业于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上填写的银行账号信息开展拨付工作,请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协助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按要求核对银行账号信息。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及监督方式:
1.商务局贸促科联系电话0760-89892859;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二楼。
2.商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
3.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 0760-88236289;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附件: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拨付计划
中山市商务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