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线下商贸流通项目)实施细则》,我局组织开展了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镇街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市商务局审核、现场核查等环节,形成项目资金分配计划并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项目受总预算额度控制,由于本项目审核金额超过财政给予的总预算额度,我局对扶持金额进行了调整,现将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7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止,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及监督方式:
1.市商务局内贸市场科 联系电话0760-89892290;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三楼。
2.市商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
3.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 0760-88236289;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附件:2024年度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线下商贸流通项目)资金分配计划
中山市商务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