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服务型执法理念,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推柔性行政执法工作见成效、出实绩,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0〕96号)、《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中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法行办〔2021〕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中山市商务领域免于行政检查和减少行政检查频次清单(征求意见稿)》,于 2021年7月9日至7月23日期间公开征求了市级相关部门、镇区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修改意见。
中山市商务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