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口岸办工作部署要求,我市从4月9日起开展为期两周的口岸收费清单“再回头看”公示检查工作。市商务局会同发改、市场监督、财政、交通、中山港海关、中山边检站、中山海事局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首站到中山港航码头和中山中外运码头开展检查工作。市商务局高晓波副局长带领检查组实地查看了两个码头公司、报关、货代和船代等口岸服务企业收费清单公示情况,要求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发改委等部门的最新降费要求,调低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收费标准,按规定的格式进一步调整完善,做好相关公示工作。
2019年3月1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决定自今年4月1日起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和20%。从本次检查情况看,代征货物港务费的两个码头公司已遵照执行,按降低15%要求全面调低货物港务费的收费标准,并免收港口设施保安费。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督促口岸服务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口岸提效降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