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中山召开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大会,宣布出台《中山市促进外贸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十三条》(以下简称《十三条》),《十三条》涵盖市场主体培育、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要素配置、深化市场采购模式等方面,旨在加大力度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
相较以往政策,《十三条》支持内容更全面。除了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主体外,还包含支持银行贷款贴息、海外仓和集货仓建设、企业进口销售、使用本地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内容。
在跨境电商领域,《十三条》明确了对交易型、服务型、平台型企业的分档支持措施,资金补助最高可达200万元,旨在推动跨境电商主体快速发展。
同时,《十三条》还提出了对跨境电商企业的金融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最高50万元的贷款贴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在跨境电商进口方面,《十三条》规定,对在指定监管场所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企业,将提供最高50万元的仓储和货架投入支持。
此外,《十三条》还着眼于树立跨境电商行业标杆,通过奖励机制推动公共海外仓建设和跨境电商示范企业认定。其中,优秀海外仓和省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的建设项目,将分别获得1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跨境电商出口品牌企业的认定,也将带来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在市场采购贸易方面,《十三条》着重培育配套服务型企业,引导并服务本市生产型内外贸企业开展市场采购业务。同时,为支持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扩容提质,《十三条》还对传统批发市场、综合商圈等参与集聚区拓展试点的单位,提供一次性30万元的发展资金支持,以进一步推动市场采购贸易的集聚效应。
据悉,《十三条》有效期1年。中山市商务局局长黄识航表示,该政策针对性强,根据不同跨境电商企业的类型特点设置申报条件,让企业“看得见”更“摸得着”政策。例如,在主体培育方面,对跨境电商企业分三类进行多档支持,交易型跨境电商企业出口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便可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