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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合作平台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9-23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相关要求,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现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促消费活动的合作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一、执行内容

  合作平台用于受理补贴申请,保证活动有序开展。购车补贴申请发放形式以活动最终方案为准。活动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原则发放补贴。

  二、服务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具体服务时间以最终活动方案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金融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具备全面的资金转接清算能力、灵活的票券系统功能及运营能力,以保障项目高效、平稳、安全实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较强的公信力、品牌知名度,具备普适性、通用性较强的支付载体和工具,有丰富的政府消费补贴活动承办经验,且在消费补贴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补贴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补贴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

  2.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通过手机APP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申领消费补贴。

  3.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及时出具相关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补贴申领笔数、金额、申领用户数、核销率、拉动比、参与核销商家数量等相关数据。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支持消费补贴核销的商户可覆盖所有市区,行业业态覆盖消费补贴发放各领域。

  2.依法依规确定商户,向符合条件的商户发布通知并收集报名资料,引导商户在消费补贴发放期间叠加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

  3.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补贴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4.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补贴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鼓励平台活动期间与财政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五)能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5日17点。

  (二)报名材料:根据“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防黄牛防套现防骗补技术和解决方案、以往参与消费补贴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

  (三)报名地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在9月25日17点前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送至中山市商务局内贸市场科(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307室;电话:0760-89892291、89892715),电子版发送至sck@zsboc.gov.cn。

  五、评选安排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平台提供的材料进行遴选,择优确定参与平台。


  中山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