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2021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机电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机电函〔2020〕6号)的要求,请各镇区通知辖区内出口汽车和摩托车的企业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
请企业按照附件5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报完整的申请表(见附件1、2);
(二)境外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境外工厂情况表(见附件3、4);
(三)境外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及海外设厂总体情况说明;
(四)全地形车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ISO900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和获得进口国的相关国际认证证明材料;
(五)未申报2020年度出口资质的生产企业、申报等级提高的生产企业(如2020年为四类企业,2021年拟申报为三类企业)需提供境外销售维修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要求
请申报企业于9月15日下班前,提交一式三份的纸质材料和1份电子材料(包括扫描后的纸质材料和WORD文档、EXCEL表格等,用光盘刻录)到我局贸促科(地址:中山二路57号B座204室)。
附件:1.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表
2.符合申领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申请表
3.企业境外销售维修服务网点情况表
4.企业境外工厂情况表
5.填表说明
中山市商务局
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侯睿 联系电话:8989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