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拍卖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商务法函〔2020〕5号)》要求,结合有关工作安排,现就2020年度中山市拍卖行业年度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中山市范围内经批准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
二、核查内容
(一)核查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重点核查有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存在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权情况;拍卖师聘用情况。
(二)行业经营情况。
(三)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三、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企业于3月1-18日,登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在线系统企业端”(http://pmhc.gdaa.cn),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提交成功后,打印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的附表1、附表2及有关资料(按照往年形式,一式二份)成册,连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送中山市拍卖典当行业协会汇总,并于3月22日前报至我局。我局将对企业资料进行核查、汇总、总结,并根据《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拍卖企业核查情况提出初审建议报省商务厅。
请市拍卖典当行业协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指导有关拍卖企业做好年度核查工作。
中山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日
(协会联系人:雷美嫦、13322900131;市商务局联系人:郑玉棠、张代兵,89892718、89892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