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商务电字〔2019〕21号)、《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电字〔2021〕28号),经审核我局形成了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于2021年12月2日至8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有2家企业(中山市最会玩旅行社有限公司、广东安乐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了申诉意见。受理上述企业的申诉申请后,我局会同第三方评审机构、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专家顾问对其申诉项目进行研究复核,经局党组会审议申诉项目处理意见后,形成了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第二批)资金分配计划。现将第二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9日至1月4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第二批)资金分配方案公示情况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28日
联系人:何舒婷、谢嘉慧,电话:89892281、89892285
邮箱:dsk@zsboc.gov.cn
地址:中山二路57号B座中山市商务局306室电子商务科
监督方式:
1.市商务局机关纪委,电话:89892822,邮箱:rsk@zsboc.gov.cn,地址:中山二路57号B座中山市商务局7楼;
2.市纪委派驻工信局纪检组,电话:88236289,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