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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第132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文号:中商务贸字〔2022〕29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3-04 分享: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省第132届广交会(秋交会)品牌展位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品牌展位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以下情况企业:1、已参评但未获得品牌展位的企业,上次提交材料后本企业已发生变化的评审项目进行补充或更新材料;2、有意且符合品牌申报条件的非品牌企业,于3月25日前参照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分细则(见附件),提供企业可评分的材料(书面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送我局贸促科,企业将按得分增补进入下届秋交会候选企业名单。

  

  附件:1.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

  2.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

  3.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中山市商务局

2022年3月4日

           

  (联系人:萧洪辉,电话:89892857)